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成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专家”,切实在依纪依法履职上有一个大进步大提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同志就此多次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增强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本领,既要搞好纪法贯通又要实现法法衔接。最近,一些地方探索出了一个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本领的好办法:在当地留置案件开庭之际,组织安排纪检监察干部旁听,“以案释法、以听促学”,打造常设常新的“法治公开课”。
重视学习是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工作的重要法宝,旁听庭审是很好的业务学习方式。庭审是审判工作的核心环节。一般情况下,被告人、辩护人、公诉人、证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会出庭;证据展示、质证认证、辩护辩论,也都在庭审中进行。这种零距离、面对面的“现场教学”,看得见、摸得着,直观生动、针对性强,有助于纪检监察干部较好较快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抓紧加固“底板”、补齐“短板”,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
把学习课堂搬到庭审现场,有利于强化法治意识,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从开庭后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到被告人、辩护人、公诉人依法进行举证、质证,围绕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辩论,再到法庭查明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忠于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纵观整个庭审过程,法治精神、法律原则、法律规范得到充分体现,庭审本身就是展示法治力量的最佳舞台,是生动鲜活的法治公开课。纪检监察干部能够以此为契机,强化法治意识,努力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上有一个大提升、大进步,推动反腐败斗争在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上深入开展。
依托法院庭审的特殊平台,强化证据意识,有利于加强法法衔接,促进全面融合。从“幕后的”调查取证到“台前的”庭审观摩,纪检监察干部亲历控辩审三方对被告人主要犯罪事实举证、质证和认证的全过程,对证据的合法性要件、法庭采信的基本规则和案件定性分析等能够产生更加直观和深刻的认识。参与调查的监察人员旁听法庭审理,更是对调查阶段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的“回头看”,从而发现和杜绝调查过程出现的瑕疵和疏漏。这有助于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在调查过程中严格按照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提高办案质量,安全文明办案。
“为学之实,固在践履。”我们正在进行的许多工作,是前人没有做过的。人们希望看到具有突破性的尝试,更渴望看到久久为功的坚持。那么,不妨以旁听庭审为契机,带动更多纪检监察干部强化法治意识、证据意识,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推进纪委监委的全面融合和战略性重塑,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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