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州教育局纪检组自正式进驻以来,按照州纪委州监委对派驻机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在明确定位、厘清关系、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监督措施,明确工作重点,深化互通交流,凝聚工作合力,积极探索与州教育局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双向互动工作模式,向各单位印发了《关于加强派驻纪检组与驻在部门(单位)互通情况的工作方案》,进一步通过“三个明确”,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明确互通内容,强化常态监督。驻州教育局纪检组与州教育局实行双向通报工作机制,驻州教育局纪检组向州教育局各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要求及领导有关批示、指示精神;通报州纪委州监委部署开展的专项行动、专项整治等重要任务及州教育局及其下属各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总体评价;州教育局各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按年度向驻州教育局纪检组报告本单位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重一大执行情况;报告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领导干部的出国(境)安排情况等。
二是明确通报形式,推动双向交流。根据互通内容的性质及轻重缓急,主要确立了会议通报、书面通报、廉政谈话、约谈等通报方式。会议通报包括驻州教育局纪检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上级精神及有关情况,州教育局及其下属各事业单位向纪检组通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及重点工作情况;驻州教育局纪检组向州教育局各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书面通报工作计划、总结、对州教育局各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廉情分析等情况,州教育局各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向驻州教育局纪检组书面通报本单位工作计划、总结、制度等相关材料及“三重一大”事项情况;驻州教育局纪检组负责人与州教育局各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就州教育局各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交换意见,开展廉政风险提醒,必要时可根据情况进行约谈。
三是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在州教育局各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中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委员认真干的工作机制,提高各单位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思想认识,把互通情况作为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重要方式,定期通报情况,相互共同协调,做到双向互通。在各单位中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一个内设机构和一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络员,负责与纪检组的日常联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干到实处。同时要求州教育局各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围绕决策精神传达贯彻落实情况、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色和亮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进行信息报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息在分析问题、推动工作、服务决策参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严细深实的标准做好信息报送工作。(驻教育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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