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以来,延吉市纪委监委坚持纠“四风”转作风不止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公车私用典型问题。
一、延吉市至诚公证处原主任王军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4月3日,延吉市至诚公证处原主任王军擅自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吉HB5743)到延吉机场接送其爱人回家。市纪委给予王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批评教育,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本人承担。
二、延吉市旅游局市场科原科长赵庆元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4月2日至4日,赵庆元擅自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吉HB8983)多次到某健身房健身、到某围棋学院看望朋友以及拉乘朋友外出就餐等。市纪委给予赵庆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监察局给予其行政降级处分,市旅游局免去其市场科科长职务,并对其主要领导进行批评教育,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本人承担。
三、延吉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朝阳川站)科员王鹏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4月29日至5月1日,王鹏擅自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吉HD6201)到延吉市国土局健身房健身、到某洗浴中心洗浴以及外出就餐等。市纪委给予王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本人承担。延吉市国土局不动产中心(朝阳川站)站长李承哲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严,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四、延吉市新兴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科副科长庄金鹿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4月28日,庄金鹿擅自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吉HB1317)到延吉市某小学接送其爱人及放学的孩子回家。市纪委给予庄金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批评教育,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本人承担。
通报指出,上述4起公车私用问题全部发生在重要节日节点,表明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心存侥幸心理,不收敛、不知止,是典型的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行为,必须严肃查处。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务必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把公私分明化为行动自觉和行为习惯,坚决守住纪律和规矩的底线。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把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级纪委监察机关要真正担负起监督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以持续的、高频率的通报曝光,营造从严执纪、露头就打的浓厚氛围。 (延吉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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